广东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第三条有效社会科学普及是公益事业,是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科学普及工作应当坚持政府领导、社会支持、公众参与、资源共享、服务大众、法制保障的原则。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