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办法第三条已修改行政复议机关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有错必纠,保障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正确实施。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2年1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