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公路条例/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四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公路管理机构、公路经营企业未按规定巡查公路、制作巡查记录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1月1日第六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