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全民健身条例/第四章 全民健身服务第四十四条已修改高危体育项目经营场所改变名称、场所、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等,应当向原审批部门办理变更登记。高危体育项目经营场所停业、复业的,应当向原审批部门办理停业、复业登记。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