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高句丽王城、王陵及贵族墓葬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有效在建设控制地带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建筑物的风格、色调应当与高句丽王城、王陵及贵族墓葬的历史风貌相协调,建筑物高度应当符合保护规划要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应当经国务院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