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条

已修改

审计机关依法责令被审计单位上缴应当上缴的款项,被审计单位拒不执行的,审计机关应当通报有关主管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扣缴或者采取其他处理措施,并将结果书面通知审计机关。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