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审计监督条例/第三章 审计监督职责第十八条已修改审计机关对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金融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依据国家规定进行审计监督。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6年7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