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条例第五条已废止州、县(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设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机构,乡(镇)人民政府配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专(兼)职管理员。流动人口较多的居民(社区)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可以配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员。地方法规 ·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