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已废止为流动人口提供出租房的房主,应当查验育龄流动人口的《婚育证明》。对无《婚育证明》或者未经验证的,应当填写《通报表》,并在5日内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报告。发现怀孕或者生育的,应当及时报告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地方法规 ·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