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景迈山保护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条有效违反本条例其他有关规定的,由相关职能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