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丘北辣椒产业发展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的发展改革、财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质监、工商、出入境检验检疫、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丘北辣椒产业发展的相关工作。地方法规 ·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