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古茶树保护条例/第三章 古茶树利用第十七条有效古茶树利用应当尊重古茶树所有者的意愿,维护古茶树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地方法规 · 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