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中小学幼儿园场地校舍建设保护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六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建设的,由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按照城乡规划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