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已废止

回族等少数民族殡葬设施的兴建、维护、使用应当符合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回族等少数民族殡葬设施是指为回族等少数民族提供殡仪服务的场所和回民墓区。

回民墓区是指由民族宗教事务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回民殡葬服务机构兴建和管理的回民公墓,以及在农村依法兴建的回民墓地。

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