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回族等少数民族殡葬管理规定第十一条已废止回族等少数民族墓穴的使用年限应当依法书面约定,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到期后,要求继续使用的,应当依法办理续用手续。禁止非法买卖回民墓地和回民墓穴。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