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第二章 组织管理第十条有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未成年人科普工作,制定中小学校科普教育工作规划,建立科技辅导员队伍,组织科普活动,推进科技知识的普及教育。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