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防震减灾条例第二条有效自治州行政区域内地震及火山的监测预报、灾害防御、应急救援、灾后过渡性安置和恢复重建等防震减灾活动,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