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已修改

本条例适用于省本级预算的审查监督。省本级预算是指省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的预算,包括下级政府上解的收入数额和省对下级政府返还或者给予补助的数额。

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