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已修改

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对省本级预算草案进行初步审查的主要内容为:

(一)预算编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财政政策的要求;

(二)预算编制是否体现了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原则,预算收入是否与本省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相适应,预算支出是否体现了统筹兼顾,确保重点;

(三)预备费的设置是否符合规定;

(四)上年结余和补助款项的安排是否合理;

(五)其他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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