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地方立法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节 立法权限第七条已修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时,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法律规定的权限设定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和行政强制措施。地方法规 · 安康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