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地方立法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节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第二十七条已修改专门委员会审议和工作委员会审查法规案时,应当召开全体会议,根据需要,可以要求有关机关、组织派有关负责人说明情况。地方法规 · 安康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