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第十五条有效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加强采砂现场管理;公安机关应当加强采砂现场的治安管理。地方法规 ·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