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地方立法条例/第三章 市人民代表大会地方立法程序第十四条已修改列入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地方性法规案,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向主席团提出审议意见,并印发会议。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