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地方立法条例/第三章 市人民代表大会地方立法程序第十一条已修改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地方性法规案,在大会闭会期间,可以先向常务委员会提出,经常务委员会会议依照本条例第四章规定的程序审议后,决定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由常务委员会向大会全体会议作说明,或者由提案人向大会全体会议作说明。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