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条例第二条已废止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型墙体材料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使用和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