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条例第十条已废止鼓励企业利用建筑垃圾、煤矸石、粉煤灰、氧化铝赤泥、磷石膏等无毒无害的固体废弃物生产新型墙体材料。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