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医院安全秩序管理条例第二十条有效医务人员应当恪守职业道德,遵守医院安全秩序管理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尊重患者,保护患者隐私,提高为患者服务的意识和与患者沟通的能力。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3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