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章 工伤保险基金第七条有效工伤保险基金由下列各项构成:(一)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二)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三)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四)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