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旅游条例/第六章 旅游安全第三十七条已废止旅游区(点)应当根据旅游安全、环境保护、文物保护以及服务质量的要求,实行游客时段流量控制。旅游区(点)达到或者接近游客时段流量控制标准时,旅游区(点)经营者应当及时进行疏导,采取分时进入或者限制进入等措施。旅游区(点)接待游客的时段流量控制标准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确认、公告并监督执行。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9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