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已废止

从事旅游经营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法律、法规规定需经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许可的,应当取得相应的许可证。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