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旅游条例/第四章 旅游经营者第二十一条已废止从事旅游经营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法律、法规规定需经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许可的,应当取得相应的许可证。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9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