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第五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是继续教育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继续教育事业的规划和管理。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