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五章 停车场建设和车辆停放管理第四十条有效公共汽车进出停靠站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在停靠站距离道路边缘0.5米以内单排停靠,上下乘客后立即驶离;(二)暂时不能进入停靠站的,在最右侧机动车道单排等候进站;(三)不得在停靠站以外停车上下乘客;(四)驶离停靠站时,依次单排顺序行驶。地方法规 · 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2月1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