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第三十条有效车辆因特殊情况确需进入限制通行道路的,应当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并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地方法规 · 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2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