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五条已废止公路路产损失赔偿费等费用由公路路政管理机构按照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制定的项目和标准收取,并按照规定管理使用。罚没收入上缴国库。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