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条例第十九条已修改需要用热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供热企业提出开户申请。热用户需要变更用户名称、使用地址、供热负荷及其他登记事项的,应当向供热企业提出变更申请。供热企业应当在接到申请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地方法规 · 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12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