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秀瑶族自治县旅游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已废止自治县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