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已废止

少数民族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必须依法保证其子女或者被监护人接受义务教育。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保障少数民族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