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第二章 组织管理第五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科普工作的领导,将科普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科普事业健康发展。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科普工作协调制度。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