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私营企业工会条例第二十一条有效私营企业侵犯工会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合法权益,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1年1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