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已修改

市人民政府对大中型企业自建或者与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高等学校共建技术研发机构给予资金扶持;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建立创业投资引导资金,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活动。

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