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科学技术进步与创新条例/第三章 创新体系建设第十五条已修改市人民政府对大中型企业自建或者与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高等学校共建技术研发机构给予资金扶持;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建立创业投资引导资金,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活动。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1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