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护办法第十八条有效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实施乱收费的,由行政监察机关责令退还,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地方法规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