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护办法第十条有效有条件的地方,在受益农户自愿的前提下,可以成立农民用水户协会,在灌溉农田事宜上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地方法规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