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第二章 生产、经营、使用/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十三条有效禁止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特种设备许可证书、检验检测结果、检验检测报告和鉴定结论。禁止涂改、倒卖、出租、出借特种设备许可证书。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