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办法第九条已废止乡镇企业实行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乡镇、村集体企业依法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其自主经营权不受侵犯。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