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促进供销合作社发展条例/第二章 组织体系第九条有效上级供销合作社根据章程制定的基本制度和发展规划,下级供销合作社应当执行;下一级供销合作社的重大经营决策和重要资产处置应当征求上一级供销合作社意见。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11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