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促进供销合作社发展条例/第五章 扶持与保障第二十六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供销合作社为建设现代流通网络和综合服务体系实施的重点项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在资金、土地和税收优惠等方面给予支持。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11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