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促进供销合作社发展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供销合作社及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11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