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促进供销合作社发展条例/第四章 经营与服务第十八条有效供销合作社按照市场准入、政府授权或者委托的要求,依法确定经营服务范围。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11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