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法律援助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四条已修改以隐瞒、欺骗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法律援助的,司法行政部门应当追缴全部法律援助费用。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6年9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