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有效

房地产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交易双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并签订书面交易合同。

禁止非法交易房地产。

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0年12月1日